华中师范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是国家首批批准的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经教育部批准,我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保送生。
一、保送条件
我校招收的保送生分为竞赛类保送生和外语类专业保送生。
(一) 竞赛类保送生
1、高中阶段在下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中获得一等奖以及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①省赛区的竞赛名称:
全国高中数学联赛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
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
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
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
②全国决赛的名称:
中国数学奥林匹克;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
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
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
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
2、高中阶段获得下列竞赛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竞赛名称是: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
“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
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
3、高中阶段在下列国际竞赛中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竞赛的名称是:
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
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
(二)外语类专业保送生
按照教育部规定,下列外国语中学(学校)可推荐本校在籍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学校包括武汉、南昌、长春、济南、天津、石家庄、南京、杭州、厦门、重庆、郑州、太原、成都、深圳外国语学校和上海外国语大学附中(含浦东校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中。
二、招收保送生的专业
(一)竞赛类保送生可根据考生特长及兴趣选择相应专业。
(二)外语类专业保送生,可就读我校英语、日语、俄语、法语、朝鲜语专业,其中英语专业招生第一外语语种为英语考生;日语专业招收第一外语语种为日语或英语考生;俄语专业招收第一外语语种为俄语或英语考生;法语专业招收第一外语语种为法语或英语考生;朝鲜语专业招收第一外语语种为朝鲜语或英语考生。
三、招生计划
各类保送生共计 40 人。
四、招生程序
我校保送生选拔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推荐方式采取中学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凡符合保送生条件的学生,由本人申请,该生所在中学推荐,我校进行考察和审核,包括进行统一的测试。我校将在规定的时间将考核合格保送生的名单报送有关省级招办,办理有关录取手续。
具体程序如下: